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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考录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13-11-21 15:02:45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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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公告


  根据《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关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本次我州公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的考生最低总成绩: 53.29分。本次体检在达到最低总成绩的人员中确定进入体检对象160名(名单附后,不含森林公安职位)。


  注:报考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须通过体能测评且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森林公安干警体能测评的公告》已于2013年1月16日上午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和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森林公安民警职位的人员适用特殊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告(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凡是参加复检的考生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前一天下午16:00-17:30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尔康县马尔康镇阿底加油站)报到(具体体检日期见附表),办理体检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交纳。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否则后果自负。


  4.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缺席体检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由家长陪同或随同体检。


  6.居住在马尔康城区外的考生应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前一天下午16:00-17:30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到阿坝州人社局公务员考录奖惩科领取、填写《公务员录用政审表》。


  考察期间请各位考生将《公务员录用政审表》中所记载的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根据《公告》规定,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附:阿坝州2012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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