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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公务员总成绩排名公布 发布资格复审要求

2014-06-20 16:53:28 字号: | | 【 打印 】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sichuan)从四川省泸州市公务员局了解到,2014年泸州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四川公务员考试网查看。
  资格审查及相关要求
  泸州市公务员招录资格审查安排在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30进行,地点统一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泸州市地税局旁边)二楼进行。
  根据要求,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2014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相应单位(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其中区、县级及以下单位的上述人员,须出具所在区、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面试暂定于2014年7月12日、13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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