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缩小收入差距
说到申论,考生最喜欢问的一句话是,今年可能考什么。考什么就是申论考试的热点。这成为广大考生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之一。对于申论热点的学习,考生们一定要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的积累,考生可结合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提供的申论热点进行复习,在复习的过程中要多注意里面的思维逻辑,分析方式,找到其中的规律特点。同时还要多看一些时政新闻,对当前社会上的事件有所了解,并在看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观点,分析出其中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多做练习,看的多了,想的多了,再运用到实践中也就容易了很多。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系统介绍了申论常考题型及申论作答技巧,考生可通过教材系统复习。
申论热点:缩小收入差距
——央视经济生活大调查显示,收入改善位居榜首,缩小贫富差距列在次席。这是对104个城市300个县居民抽样调查的结果。
——新华网全国“两会”调查显示,缩小贫富差距排在22个选项之首。这是对400多万网友调查的结果。
可见,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收入差距都是人们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因为它涉及我们每个人的“钱袋子”,关系千家万户的“好日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体人民共同为之奋斗的事业,也是为全体人民造福的事业。只有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差距扩大趋势为何难扭转
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4%。这是继2010年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再次超过城镇居民。
但同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总体上还未根本扭转。2005—2010年,从区域看,城镇居民的高低收入差距由2.33倍扩至2.41倍;从98个行业大类看,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差距由7.8倍扩至11.9倍;城乡居民收入比虽呈现缩小趋势,但绝对值仍在扩大。
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调节力度加大,收入差距依旧不减呢?
首先,这是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处在加速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国际经验表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时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市场机制择优淘劣效应等一系列因素,都会造成收入差距扩大。大多数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经历过这样的阶段,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和政府调节的逐步到位,经过一个时期后差距才会逐步缩小。
其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国还处于发展转型过程中,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缺失或漏洞,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垄断等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因素仍然存在,拉大了行业收入差距。比如,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和城市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较大差异。还比如,某些领域的法律还不够完善,给一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牟取财富留下可乘之机,等等。
再次,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二次分配中,再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财政、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尚未有效发挥。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还不完善。
◎不公是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
李培林(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现在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固然有不均问题,但更重要的是不公问题。解决不公问题,必然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触及一些既得利益群体,这是改革难点所在。不下决心触及现有利益格局,为国家长治久安解决好分配问题,就会造成问题的积累,甚至导致哪个社会阶层都不满意。
◎劳动收入怎么提高
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突出表现,就在于作为社会主体的广大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近些年来,在收入分配过程中,资本、管理、技术的收益越来越得到较为充分的体现,相比之下,劳动报酬占比却持续下降。据统计,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分配的天平向劳动倾斜,劳动报酬占比有所提升,但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出“两个同步”的目标,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都体现了尊重劳动、提高普通劳动者收入的鲜明政策导向。
增加居民收入。应理顺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把“蛋糕”更多地切给居民。为此,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加法”就是要加大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让公共财政惠及于民。2012年中央财政民生支出安排达13848亿元,比上年增长近20%。“减法”就是要给居民和企业减负。如2011年提高个税起征点,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都是国家让利于民的重要举措。
提高劳动报酬。这几年,职工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应该形成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水平既要随劳动生产率提高而“水涨船高”,也不能脱离实际而盲目上涨。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12年,北京、天津、陕西等地再次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大都在20%左右。“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将达13%以上。
推进集体协商。我国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在中小企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低,在工资议价中处于弱势地位。集体协商有助于增加职工发言权,改变工资由企业单方决定的状况。目前,全国工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已超过1亿人,下一步将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以及必要行政手段,积极稳妥扩大覆盖范围,解决职工“不会谈”和企业“不愿谈”的问题,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全国总工会提出,2013年集体协商覆盖率将达到80%。
促进农民增收。虽然近几年农民收入较快增加,但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应继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业补贴和粮食收购价,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务农收入。同时,努力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引导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
◎中等收入群体怎么扩大
国内外的发展经验表明,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格局。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要求。
对于“中等收入者”,目前还没有明确界定标准。按世界银行的标准换算,国家统计局将年收入在6万元—50万元之间的家庭列入中等收入家庭范畴。据一些学者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较低,距离占多数的目标还有不小距离。为此,要从多方面给力。
提升劳动者技能。一般来讲,复杂劳动收入高于简单劳动,创造性劳动收入高于重复性劳动。目前,我国大量劳动者从事的是知识和技术含量较低的简单劳动、重复劳动。必须通过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增加劳动的知识含量和创造性,使劳动者增加收入,步入中等收入者行列。特别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低技能“蓝领”成为高技能人才。
鼓励自主创业。创业是创造和积累财富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先富起来的人,很多都是创业者。但总的看,我国目前自主创业人数少、比例偏低。应鼓励人们勤劳创业、实业致富,完善税收优惠、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完善社会保障。有人说,“一套房子压垮一个中产”。当前,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养老等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使工薪阶层背负巨大生活压力,制约了中等收入群体的增长。应切实加强房价调控,深化教育、医药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使人们从“住房难”、“看病贵”等困境中解脱出来。
增加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衡量国民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比重不到3%,主要是利息、出租房屋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所得。应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民财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在拆迁、征地等过程中确保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此外,还应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对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说,促进合理、充分的社会流动,比经济方面的支持更加重要。应该深化户籍改革、打破身份壁垒,促进教育、就业公平,使低收入群体有平等的机会实现向上攀升的梦想。
◎ 分配秩序怎么规范
当前,分配领域的同工不同酬、滥发奖金福利、部分行业收入畸高、灰色收入大量存在等问题,都是分配秩序不规范的表现。由于秩序不规范产生的这些问题,无疑加剧了收入差距。必须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限制垄断行业收入。“银行加证保(证券、保险),两电(电力、电信)加一草(烟草),石油加石化,看门也拿不少。”这种说法虽不尽准确,但反映出人们对垄断行业高收入的不满。解决这一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而对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和领域,应进一步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上交比例,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特别是要对高管人员实行限薪,并严格控制其职务消费。
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人们对收入差距拉大有意见,其实并不是对合理、合法的收入有意见,主要是对通过违法违规行为获得的巨额财富强烈不满。必须坚决堵住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等领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打官商勾结、走私贩私、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非法活动。
大力规范灰色收入。目前,对礼金、红包、出场费、好处费及各种名目的“福利”等形式的灰色收入,监管存在不少漏洞。应该加大规范力度,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继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切断产生灰色收入的渠道。
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调高”,不是简单的“抽肥补瘦”,更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通过税收等方式对过高收入进行有效调节,把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应进一步发挥好个税的调节作用,根据居民工薪收入水平变化、物价影响、基本生活费开支等因素,适时进行合理调整。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逃、漏税等行为,特别是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和监控。
促进收入信息公开透明。让收入透明化,是加强监管、促进分配公平的前提。应加快建立包括公民个人资料、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在内的收入信息数据库,建立个人支付结算体系,推进居民固定账号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推动交易电子化。这样,每个人的收入及家庭负担情况都将“晒在阳光下”,灰色收入、非法收入将无所遁形,逃税漏税也将失去空间。
◎ 怎么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面对一个时期以来收入差距扩大的状况,一些人产生了担心和疑惑:是不是还要坚持共同富裕的目标?怎样才能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共同富裕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就发出这样的铮铮誓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党的态度是一贯的、鲜明的。2011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再次鲜明强调,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
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着增强,在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之后,广大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提出新的期待。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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