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3月16日 申论热点:千年鸟道成“不归路”
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报名与再次报名已经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确认报名时间为1月17日0时~1月27日12时。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请考生做好备考准备。
缴费注意: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
本次浙江公务员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如需参考资料,请到公务员教材中心选购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 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3月16日 申论热点:千年鸟道成“不归路” 【背景链接】 日前,网上热传一部12分钟的纪录片《鸟之殇!千年鸟道上的大屠杀》,披露湖南江西部分地区大规模捕杀候鸟行为,使得“千年鸟道”成了候鸟葬身之地。“这本是一条穿越饥寒,寻找温暖的路,现在却成为无数鸟类的不归路”,“因为在这里等着它们的有火枪、鸟铳、竹竿、大网,以及随之而来的死亡。这是一场持久屠杀”,纪录片片头语这样说。 据报道,全球每年有数十亿只候鸟进行洲际迁徙,在8条迁徙路线中有3条经过中国。而湖南的这条“迁徙通道”,就是候鸟从中部路线南迁的必经之地。这条位于湖南的千年鸟道正在遭受来自人类的劫难,为了利益,当地人正在屠杀过往的候鸟赚钱。由于捕鸟者众,在“鸟多的时候,打下来的鸟像下雪一样”。在当地有的村落,一年捕获的南迁候鸟就高达150吨以上。 这部纪录片播出后,引起国家林业局的重视,2012年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在其官网发布紧急通知:“当前正处于秋季候鸟大迁徙时期,有迹象表明,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有抬头趋势,严重威胁候鸟迁飞安全,危害保护成果。”要求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防范大肆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现象再度出现。 【标准表述】 [深入分析] 我们经过分析认为,“千年鸟道”沦为“死亡之路”,一是要归罪于当地百姓鸟类保护意识极度匮乏,以传统陋习为“美”,抵挡不了舌尖上的诱惑。在湖南桂东、新化、新邵等县自古有狩猎传统,许多人认为活鸟的血和肉可大补身体,因此妇女怀孕期间,每周都要吃上几顿鸟肉,小孩断奶后第一顿饭“开斋”就是吃鸟肉、喝鸟汤……因而捕鸟之风盛行。如此风俗,与人类社会的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二是要归罪于当地职业捕鸟人利欲熏心。在他们眼中,万鸟齐飞不是壮美的图景,而是可观的利益。“凌晨时分,灯光从无数山头亮起,束束蓝光直射空中,一场杀戮残忍展开”,有暗访记者称,“拍过那么多场明星演唱会,却从没见过如此壮观的灯光”。这些职业“杀手”之所以顶风作案,视法律如无物,皆因获利丰厚,据说有些职业捕鸟人一晚上收入近千元!在无辜的生灵面前,人的残忍和贪婪暴露无遗。 三是要归罪于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一方面体现在行政管理上:罗霄山脉属于三省交界的地方,属于一个三不管的地带,林业部门说我们管理的成本太高,人员太少;公安部门说我们的经费不足,甚至这些猎杀者都带着枪我们也不太好管。但是在这种所谓的三不管背后,实际上是一种责任的推卸,一种管理职能的缺失。另一方面是在法律层面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早就有非常多的规定,像非法捕杀、出售或者收购、运输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是要到受到法律上的严处的,情节严重的可能判的刑还比较长。但是为什么我们在地方执法过程当中,特别在法律层面的落实上,没有让那些捕杀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和法律成本,这一点值得我们去反思。 [危害] 半路截杀候鸟,会破坏业已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生态失衡,将会使得候鸟栖息地尤其是生态旅游目的地多年后无鸟可栖;而且鸟类对农林牧业有积极作用,候鸟种群被过度捕杀会引发蝗灾、农药泛滥等次生灾害;此外,因为候鸟并不是中国的,需要国际共同保护,中国需要承担重要使命。故而,必须遏制“千年鸟道”上的捕杀行为。 [措施] 我们认为,无论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公德”考虑,还是从维护地区发展的“软实力”出发,地方政府都需要对此引起重视。 一是要强化林业、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源头和市场两个方面共同治理,并建立起跨省份、跨地区的保护网和协调机制。不能上山,就无法打鸟,而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为此建议,将保护候鸟纳入猎杀候鸟地区的政府考核,与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从而给候鸟保护划上“硬杠杠” 二是要提高行政处罚的力度,让职业捕鸟人得不偿失,从而不再不畏法、不惜生地铤而走险。湖南省林业厅“关于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一年前就发布了,因为一改过去多“行政处罚”到“猎捕20只都将予以刑事立案”,该通告被认为是“前所未有的严厉”,但就是这样的通告和上百年的传统与巨大的经济利益相比,威力并不大。如何提高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当是下一步要考虑的。 三是要保护候鸟赖以生存或短暂停息的栖息地,保护好候鸟迁徙的路线,给候鸟的迁徙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爱护一草一木,保护绿地和湿地,减少环境污染,减少人为活动,为鸟类和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和生活空间; 四是要自觉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及时举报并制止非法捕捉、伤害鸟类和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与各种破坏鸟类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是要通过政策法规宣传爱护鸟类和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提高老百姓保护候鸟的意识,从根本杜绝捕食候鸟。 总之,保护候鸟需要有更多的爱鸟人士、更多的志愿者、更多的民间组织,但光靠这些是不够的,政府部门的有效执行才是保护的中坚力量;并且不是单个部门孤军作战,而是农林、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之间形成合力。要想打击捕杀候鸟现象,不但要进行重点区域巡护、加强教育并发动当地民众、加大打击非法捕杀人员力度,还要打击买方市场,从源头上杜绝食用野生鸟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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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浙江公务员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如需参考资料,请到公务员教材中心选购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 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3月16日 申论热点:千年鸟道成“不归路” 【背景链接】 日前,网上热传一部12分钟的纪录片《鸟之殇!千年鸟道上的大屠杀》,披露湖南江西部分地区大规模捕杀候鸟行为,使得“千年鸟道”成了候鸟葬身之地。“这本是一条穿越饥寒,寻找温暖的路,现在却成为无数鸟类的不归路”,“因为在这里等着它们的有火枪、鸟铳、竹竿、大网,以及随之而来的死亡。这是一场持久屠杀”,纪录片片头语这样说。 据报道,全球每年有数十亿只候鸟进行洲际迁徙,在8条迁徙路线中有3条经过中国。而湖南的这条“迁徙通道”,就是候鸟从中部路线南迁的必经之地。这条位于湖南的千年鸟道正在遭受来自人类的劫难,为了利益,当地人正在屠杀过往的候鸟赚钱。由于捕鸟者众,在“鸟多的时候,打下来的鸟像下雪一样”。在当地有的村落,一年捕获的南迁候鸟就高达150吨以上。 这部纪录片播出后,引起国家林业局的重视,2012年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在其官网发布紧急通知:“当前正处于秋季候鸟大迁徙时期,有迹象表明,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有抬头趋势,严重威胁候鸟迁飞安全,危害保护成果。”要求严防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防范大肆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现象再度出现。 【标准表述】 [深入分析] 我们经过分析认为,“千年鸟道”沦为“死亡之路”,一是要归罪于当地百姓鸟类保护意识极度匮乏,以传统陋习为“美”,抵挡不了舌尖上的诱惑。在湖南桂东、新化、新邵等县自古有狩猎传统,许多人认为活鸟的血和肉可大补身体,因此妇女怀孕期间,每周都要吃上几顿鸟肉,小孩断奶后第一顿饭“开斋”就是吃鸟肉、喝鸟汤……因而捕鸟之风盛行。如此风俗,与人类社会的现代文明格格不入! 二是要归罪于当地职业捕鸟人利欲熏心。在他们眼中,万鸟齐飞不是壮美的图景,而是可观的利益。“凌晨时分,灯光从无数山头亮起,束束蓝光直射空中,一场杀戮残忍展开”,有暗访记者称,“拍过那么多场明星演唱会,却从没见过如此壮观的灯光”。这些职业“杀手”之所以顶风作案,视法律如无物,皆因获利丰厚,据说有些职业捕鸟人一晚上收入近千元!在无辜的生灵面前,人的残忍和贪婪暴露无遗。 三是要归罪于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一方面体现在行政管理上:罗霄山脉属于三省交界的地方,属于一个三不管的地带,林业部门说我们管理的成本太高,人员太少;公安部门说我们的经费不足,甚至这些猎杀者都带着枪我们也不太好管。但是在这种所谓的三不管背后,实际上是一种责任的推卸,一种管理职能的缺失。另一方面是在法律层面的缺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早就有非常多的规定,像非法捕杀、出售或者收购、运输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是要到受到法律上的严处的,情节严重的可能判的刑还比较长。但是为什么我们在地方执法过程当中,特别在法律层面的落实上,没有让那些捕杀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和法律成本,这一点值得我们去反思。 [危害] 半路截杀候鸟,会破坏业已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生态失衡,将会使得候鸟栖息地尤其是生态旅游目的地多年后无鸟可栖;而且鸟类对农林牧业有积极作用,候鸟种群被过度捕杀会引发蝗灾、农药泛滥等次生灾害;此外,因为候鸟并不是中国的,需要国际共同保护,中国需要承担重要使命。故而,必须遏制“千年鸟道”上的捕杀行为。 [措施] 我们认为,无论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公德”考虑,还是从维护地区发展的“软实力”出发,地方政府都需要对此引起重视。 一是要强化林业、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源头和市场两个方面共同治理,并建立起跨省份、跨地区的保护网和协调机制。不能上山,就无法打鸟,而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为此建议,将保护候鸟纳入猎杀候鸟地区的政府考核,与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从而给候鸟保护划上“硬杠杠” 二是要提高行政处罚的力度,让职业捕鸟人得不偿失,从而不再不畏法、不惜生地铤而走险。湖南省林业厅“关于禁止猎捕野生鸟类的通告”一年前就发布了,因为一改过去多“行政处罚”到“猎捕20只都将予以刑事立案”,该通告被认为是“前所未有的严厉”,但就是这样的通告和上百年的传统与巨大的经济利益相比,威力并不大。如何提高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当是下一步要考虑的。 三是要保护候鸟赖以生存或短暂停息的栖息地,保护好候鸟迁徙的路线,给候鸟的迁徙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爱护一草一木,保护绿地和湿地,减少环境污染,减少人为活动,为鸟类和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和生活空间; 四是要自觉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及时举报并制止非法捕捉、伤害鸟类和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与各种破坏鸟类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是要通过政策法规宣传爱护鸟类和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提高老百姓保护候鸟的意识,从根本杜绝捕食候鸟。 总之,保护候鸟需要有更多的爱鸟人士、更多的志愿者、更多的民间组织,但光靠这些是不够的,政府部门的有效执行才是保护的中坚力量;并且不是单个部门孤军作战,而是农林、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之间形成合力。要想打击捕杀候鸟现象,不但要进行重点区域巡护、加强教育并发动当地民众、加大打击非法捕杀人员力度,还要打击买方市场,从源头上杜绝食用野生鸟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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