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半月谈》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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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2012年第20期【半月评论】: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我国城镇化率超过50%,这无疑是一个大事件。它不仅标志着我国人口结构、社会结构实现了历史性转变,更表明我国城镇化进程迈入了关键时期,必须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5亿人,其中有相当数量是进城的农民工。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既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更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与此同时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长期以来建立在农村廉价劳动力、粗放利用土地资源等基础之上的低成本的城镇化道路将难以持续。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前不久指出的,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
这一转变正是我国进一步推动城镇化的关键所在。
尽管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0%,但离发达国家的水平还有相当距离,若考虑农民工尚未真正融入城镇的因素,则差距更大。差距也是潜力。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发酵、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内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任务紧迫而艰巨的情况下,多方着力,挖掘城镇化的潜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可以有效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一要以人为本,加快农民工等城市边缘人群的城市融入。农民工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特殊产物,目前这一群体已达到2.53亿人。尽管政府已经采取不少措施改善农民工境遇,但由于涉及长期积累的深层矛盾,许多农民工还是难以较好地融入城市。接下来,要进一步推进城市经济尤其是服务业发展,为农民工等群体创造更多就业和提高收入的机会;要持续加强保障房建设,为农民工等群体在城市安家提供基本条件;要大幅提高农民工社保水平和覆盖面,减少其在城市落户生活的后顾之忧;要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财政保障,使其与市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速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进程。
二要统筹城乡,促进城镇和农村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城镇化不能以牺牲“三农”为代价。粮食等农产品的安全供给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城镇化的基础,时刻不能放松;广大农村地区即使再经过二三十年仍将有数亿人口居住,丝毫不能忽视。因此,新型城镇化必然是“以城带乡”的城镇化,要大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生活水平和生产条件的差距;要加快推进农村征地制度等相关制度改革,使农民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分享更多收益;要进一步调动农业生产积极性,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确保粮食等农产品供应安全,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大小并重,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近年来,许多城市面积急剧扩大,而管理服务水平则相对较低,不少大城市交通拥挤、环境恶化、资源紧缺,而人口仍在不断涌入;一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则由于经济实力较弱、公共服务不足而发展迟缓。据统计,目前我国还有20%的小城镇无集中供水,86%的小城镇无污水处理设施,小城镇的人均市政公用设施投入仅为城市的20%。接下来,一方面要推进城市建设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一方面则要根据我国人口众多的现实,引导产业在不同规模城市间合理布局,降低城镇化的门槛,避免形成畸大畸小、畸重畸轻的城镇格局。
四要集约节约,在资源能源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推进城镇建设。我国规模庞大的城镇化既是空前的机遇,也必将伴随资源环境的巨大挑战。以土地资源为例,2000年至2011年,我国城镇面积增长幅度大大超过人口的增长幅度,城镇人口密度不升反降,土地资源浪费严重。显然,若继续以类似方式使用资源能源,我国城镇化将难以持续。为改变这一现状,要尽快推进资源能源的价格改革,使其能合理反映资源能源的稀缺程度;要鼓励引导形成循环利用资源、节约使用能源的生活方式和产业体系;要加快节能建筑发展、推动新能源的普及应用,使我国城镇化走上绿色、低碳的健康发展之路。
毫无疑问,我国城镇化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也毋庸讳言,我国城镇化还存在着很大不足,但只要我们把握住新型城镇化的方向,采用日益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全力推进,相信城镇化一定能给广大民众带来生活的巨变,也给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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