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忻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忻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市属县级统计调查监测中心为市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由市统计局直接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协助管理。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统计局下属的1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5名。招聘人员具体工作单位待招聘结束后,由市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见《忻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二、 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忻州市(含县、市、区)户籍或原籍(不包括外地学生因上学迁至忻州市的集体户);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5年4月10日至1978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忻州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名和笔试费110元。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3年 4月7日8:00至 4 月10日17: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8日至4月11日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4月 12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4月16日—4月17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到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1.考试内容、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
具体考试方法是: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5,面试比例为1︰3。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名额。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面试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需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过笔试初步入围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于4月24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享受加分待遇的条件
根据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两年期满(按报名结束时间计算)后3年内(含3年),在服务期间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从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享受过加分待遇已被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七、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3309059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0— 3039585 忻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350—3039457 忻州市纪检委信访室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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