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太原市国资委面向太原市10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招聘职位及名额
(一)太原市国资委老干部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转属改制下放城区企业、刚玉集团及有关企业的离休干部和建国前老工人的管理工作。
本次招聘科员2名(管理岗位1名、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形式、招聘条件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热爱老年服务事业。
2、全日制本科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秘书学、文秘学、现代秘书和老年服务专业。
3、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
4、具有较强文字撰写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并有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6、有从事企业老干部管理服务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 5 月21日8:00——2012年5月 27日24:00。
四、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请通过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报名,报考人员应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太原市国资委具体负责实施。
应聘人员预先准备好报名必备有关材料,通过网上报名页面,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市国资委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并在报名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审核意见。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太原市国资委人事培训处接受资格复审。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有困难,可在考察时提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认报名资格、笔试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在报考信息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按要求通过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查询网上。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由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资委共同组织实施。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资委共同组织实施。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市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八、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由太原市国资委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凡提供虚假资质或有违法乱纪情节,一律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九、拟录用公示
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太原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tygzw.gov.cn)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十、录用
1、拟录用人员报太原市人社局审批后,由太原市国资委下发《拟录用通知书》,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
2、试用期满,太原市国资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实行岗位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对经考核确实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一、监督、咨询部门及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0351-4030019
市人社局监察室 0351-2020427
市国资委人事培训处 0351-2020318
市国资委监察室 0351-4223913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2012年度太原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