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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2013-07-30 08:02:30 字号: | | 【 打印 】

经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重点水利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组同意,拟在太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2012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26个,涉及山西省水利厅5个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山西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太原理工大学招聘水工及农田水利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2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4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山西省水利厅网站( www.sxwater.gov.cn),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好后发至电子邮箱:wj696@163.com。

(二)资格复审

经初审合格人员到山西省水利厅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历年学生成绩表、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面试后,在校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在山西省人社厅和山西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者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到山西省水利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若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的,直接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发布、招聘过程、招聘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351-4159776

附件: 岗位信息表和报名表

岗位信息表和报名表.doc 岗位信息表和报名表.doc (34.50 KB)

更多信息请登陆硕文教育 山西硕文教育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经初审合格人员到山西省水利厅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历年学生成绩表、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面试后,在校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在山西省人社厅和山西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者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到山西省水利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若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的,直接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发布、招聘过程、招聘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351-4159776

附件: 岗位信息表和报名表

岗位信息表和报名表.doc 岗位信息表和报名表.doc (3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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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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