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经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重点水利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组同意,拟面向省外重点院校公开招聘水利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29个,涉及山西省水利厅7个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山西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省外“985”、“211”工程院校,招聘水利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山西省水利厅网站(www.sxwater.gov.cn),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好后发至电子邮箱:wj696@163.com。
(二)资格复审
经初审合格人员到山西省水利厅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要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2012年应届毕业生若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历年学生成绩表。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报考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在山西省人社厅和山西省水利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为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在取得学历证、学位证书后,到山西省水利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为博士研究生的,直接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办理相关手续。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发布、招聘过程、招聘结果“三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351-4159776
附件:岗位条件要求表和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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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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