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年天津事业单位辅导课程(网络)
2013天津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99348993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
7、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应于2014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211”、“985”重点高校毕业生可以不受师范类院校条件的限制;
9、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河东区教育系统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河东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不提供食宿。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小组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设考点,以召开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如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未完成招聘计划,招聘小组将在陕西师范大学设考点继续进行招聘,招聘方案另行公告。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30日- 12月4日(2013年11月30日-12月3日考生可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报名,2013年12月4日下午3:0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和方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学段、职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小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考生笔试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