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年天津事业单位辅导课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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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现面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阶段应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
3、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区纪检委全程监督,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于2013年11月2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及北辰人才网(www.tjbcrc.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具体事宜见《网上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3日16:00。
审核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4日16:00。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9日8:00-12月15日10:00。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办理减免手续(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退费手续)。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3年12月16日 9:00到15:00
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表时间:2013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0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