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长远发展需要出发,着眼于为新农村建设培养骨干力量,改善党政干部来源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已进入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新时期新阶段。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迫切需要一大批密切联系群众、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基层干部,迫切需要一大批有现代知识、现代思维、现代眼光的优秀青年才俊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2008年开展大学生村官工作以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使用,全区有8000多名大学生村官活跃在广大农村,其中284人考进公务员队伍,52人考录为选调生,43人走上乡科级领导岗位,262人被列为乡科级后备干部,1419人考录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06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其中228人选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党中央对大学生村官工作十分关心,2012年9月,中组部召开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为贯彻中央精神,2013年3月,自治区召开大学生村官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中组部部署和自治区要求,现就2013年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范围
2013年自治区面向全国选聘2500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根据各地无大学生村官的行政村数和考生报名、考试情况,确定具体选聘数量)。
除克拉玛依市外,选聘大学生村官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其它13个地区(州、市)的村级组织任职,原则上按照服务地或生源地就近安排,其中从内地省区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安排到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的村级组织任职。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2)思想作风好,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3)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4)自愿到村工作;(5)身体健康,具备在聘期内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身体条件;(6)年龄30周岁以下;(7)近三年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近三年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涉农专业的新疆籍专科毕业生;(8)少数民族大学生须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大学生经过岗前培训须过基础少数民族语言关,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9)在同等条件下,坚持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懂双语、涉农专业、回原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多民族聚居村任职和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优先选聘。
三、工作生活待遇
1、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并随之同步提高。统一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按当地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补贴或夏季高温补贴。鼓励各地财政逐步实行大学生村官地方性津补贴待遇和比照当地事业单位规定为大学生村官落实住房公积金。
2、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代为偿还。
3、对新聘任的大学生村官,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和交通工具购置补贴3000元。原则上按年人均2000元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4、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龄。
四、保障激励政策
1、积极扶持创业。自治区及各地筹集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资金,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整合农业、科技、扶贫项目资源,提供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自治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金融机构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技术指导、优惠贷款等服务。国务院、自治区有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的鼓励扶持政策,适用于大学生村官。
2、加大招考力度。将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列入每年选调生和公务员招录计划,充分考虑大学生村官的专业、学历、性别等结构,科学设置岗位。科学确定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公务员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的比例。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要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的力度。在自治区和各地统一招聘其他基层工作人员时,大学生村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积极开展选拔。把优秀大学生村官列入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和县市区部门领导班子。乡镇和县市区团委、妇联领导班子调整时,优先考虑从大学生村官或有2年以上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的人中选配。县市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拿出一定职位面向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对在发展经济、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大学生村官,可以破格提拔使用。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4、拓宽发展渠道。各级人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为大学生村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可以享受有关加分政策。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开辟多种渠道,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
5、鼓励留村任职。支持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干部。根据村级组织工作和班子结构需要,可以采取不占职数定向选举、聘用、设置特需岗位、担任共青团、妇联职位等形式,使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
五、管理及服务
1、大学生村官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系非公务员身份。大学生村官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大学生村官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2、大学生村官每一聘期一般为2年。聘用期满后,经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两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3、聘期内考核工作由县市区组织部门负责,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
4、聘期满不再续聘的,通过职业推介,引导其另行择业。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5、大学生村官每人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有计划地组织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对口援疆省市培训和考察学习。大学生村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6、严格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纪律,县市区直及以上部门不得借用。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县市区、乡镇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访、维稳等岗位锻炼。
7、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补贴、养老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采暖补贴(夏季高温补贴)、一次性安置费和交通工具购置补贴以及岗前培训经费等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安排。
六、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任等七个环节。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