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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2013-07-12 08:27:01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根据中组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组通字〔2012〕120号)精神,按照中组部部署和自治区《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3〕48号)要求,自治区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全国选聘2500名左右大学生村官(根据各地无大学生村官的行政村数和考生报名、考试情况,确定具体选聘数量)。


  一、选聘范围


  除克拉玛依市外,选聘大学生村官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其它13个地区(州、市)的村级组织任职,原则上按照服务地或生源地就近安排,其中从内地省区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安排到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的村级组织任职。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思想作风好,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3)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自愿到村工作;


  (5)身体健康,具备在聘期内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的身体条


  件;


  (6)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近三年来(2011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近三年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涉农专业(专业目录附后)的新疆籍专科毕业生;


  (8)少数民族大学生须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大学生


  经过岗前培训须过基础少数民族语言关,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9)在同等条件下,坚持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懂双语、


  涉农专业、回原籍、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多民族聚居村任职和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优先选聘。


  三、工作生活待遇、激励保障政策和管理服务


  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四、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任等七个环节。考生通过登陆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http://www.xjedu.gov.cn/)等网站查询选聘有关事宜。


  (一)报名。5月1日至5月30日。考生须下载并如实、


  准确填写完《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表》(附后)后到有关部门报名,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完《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后到本院校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历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完《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历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名(新疆各县(市、区)选聘办设在县〈市、区〉党委基层办,负责本县〈市、区〉历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等有关工作)。大学生村官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6月1日至6月30日。各院校、户籍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分别对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于6月20日前向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选聘办报送或邮寄符合条件考生的一套材料(含一份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两张照片〈近期正面1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一份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册。由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选聘办于6月30日前对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有关事宜。


  (三)考试。7月20日(星期六)进行。考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素质考试,同一天进行。综合知识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知识水平,素质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解决问题和文字写作能力。自治区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考生在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参加考试。考生须提前1天(7月19日)到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选聘办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9月上旬进行。由自治区选聘办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坚持五个优先原则,按照各地区(州、市)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地区(州、市)选聘办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在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中内地籍参加体检人员可以向志愿服务所在地区(州、市)选聘办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当地县市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依次替补。


  (五)公示。9月中旬进行。由自治区选聘办根据考生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选聘人选名单。


  (六)岗前培训。10月10日左右由自治区选聘办组织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为期90天的岗前培训,其中公共科目培训20天、双语培训70天。


  (七)聘任。岗前培训合格后,从2014年1月起,当地县市组织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安排到村任职。


  附件:


  1、涉农专业参考目录


  2、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历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4、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报名册(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或高等院校填报)


  5、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区(州、市)大学生村官选聘办通信地址一览表


  6、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区(州、市)、县(市、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办联系方式


  自治区选聘办咨询电话:0991-8895163、0991-2951121


  自治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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