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拔厅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结合兵团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兵团党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6名厅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兵团党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创新干部选拔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和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努力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实现兵团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于法周延、科学规范、简便易行原则。
二、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职位和范围(16个)
(一)面向全国选拔职位(9个)
1.正厅级(1个)
兵团团委书记;
2.副厅级(8个)
(1)兵团国资委副主任;
(2)兵团发改委副主任;
(3)兵团教育局副局长;
(4)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5)兵团财务局副局长;
(6)兵团建设局副局长;
(7)兵团日报社副总编;
(8)塔里木大学副校长。
(二)面向全疆选拔职位(7个)
(1)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2)兵团科技局副局长;
(3)兵团交通局副局长;
(4)兵团审计局副局长;
(5)兵团公安局副局长;
(6)兵团侨联副主席人选;
(7)兵团工商联副主席人选。
三、公开选拔的报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对象
1.面向全国选拔职位
全国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
2.面向全疆选拔职位
(1)兵团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
(2)新疆自治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
(3)中央国家机关和内地省区市在疆援疆和挂职的干部及在兵团、自治区工作过的援疆干部、博士服务团成员;
(4)中央驻疆单位和企业的干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具备拟任职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领导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报考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3)兵团团委书记职位年龄不超过38周岁,副厅级职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4)报考兵团团委书记职位须任副厅级职务1年以上或正处级职务4年以上。
(5)报考副厅级职位须任副厅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
企业人员应是比照相应级别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管理人员。
(6)有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7)各职位均不限族别。
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至2012年4月30日。
3.具体职位要求(见附表1)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凡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组织考察和体检、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组织推荐的,须出具师或地州市党委和厅局单位党委(党组)的书面推荐意见,并征得本人同意。
报名点设在兵团公选办和各师党委组织部。疆内报考人员在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疆外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要求的相关材料传真至兵团公选办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兵团政务网〈http://www.xjbt.gov.cn〉下载或到报名点索取,见附表2)。《报名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取消参选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4.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师或地州市党委和厅局单位党委(党组)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一般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兵团公选办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此次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为确保选拔质量,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8人,一般取消该职位。经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个别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以适当放宽。其中,疆外报考人员在笔试前,还须带报名材料原件,经复核通过后准予参加笔试。
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在兵团政务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试题以主观性试题(主要包括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和实践应用题为主,实行“一职一卷”,重点测试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5:1。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认知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采取竞职演讲、结构化面试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开展民主推荐。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竞职演讲、结构化面试和民主推荐三部分构成,按照一定比例折算。
笔试、面试成绩在兵团政务网公布。
(五)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1。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六)组织考察和体检
对考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由兵团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考察预告、征求纪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考察对象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在所在单位班子成员范围公示),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德”和实绩的考察。
(七)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兵团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方案,经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兵团党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对经过严格考察,兵团党委常委会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五、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工作在兵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兵团2012年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六、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兵团党委组织部和兵团纪委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兵团党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0991-12380
兵团纪委举报电话:0991-12388
兵团组织系统干部监督举报网站:http://12380. xjbt.gov.cn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1日至5月2日10:00至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二) 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兵团公选办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62号金碧华府B座二楼204房间
联系电话:0991-2896565 2890426
兵团各师党委组织部报名点
八、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面试时间:2012年6月9日至11日
笔试、面试具体地点请注意查询兵团政务网。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兵团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表1 :2012年兵团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职位和条件表.xls
附表2:2012年兵团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