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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巴州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3-07-11 11:22:53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巴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空编缺岗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3年面向社会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61名。

  一、报考条件、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以汉语为母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汉族职位。

  8、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职位的规定条件。

  9、2012年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人员,尚未办理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对待。

  (二)招聘对象

  1、巴州生源或具有巴州常住户口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不限,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2、经自治州组织人社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外地毕业生,可报考协议单位职位;

  3、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的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

  4、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 ,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社区在职在编及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四类基层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期须满三十六个月。

  (服务期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13年1月1日)

  5、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属于夫妻分居的和驻州部队现役军官属于夫妻分居的,其配偶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属招聘对象中第五条夫妻分居的以及属于社区工作人员的除外)。
二、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二)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13年1月7日10︰00—1月11日18︰30。
             第二阶段:2013年1月16日10︰00—1月24日18︰30。
      (二)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3月6日18︰00。
      (四)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3月11日—13日,每天10︰00—19︰00。
      (五)面试时间:2013年3月18日—3月20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5︰30正式开始。
      (六)体检、考察、公示时间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南疆人才网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专业说明::1、临床医学专业为西医临床,临床医学专业可报中医学岗位,中医学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岗位。
2、药学专业为西药学。
1、第一阶段报名
(1)报名人员范围: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证书、执业药师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证书、执业药师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满分200分计算。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1月11日
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北京时间)。
(3)要求:取得执业医师(不含助理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证书人员携带执业证书原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上述人员携带2张一寸免冠照片、报名表、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考州直医疗卫生机构职位的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报名,报考县医疗卫生机构职位的到职位所在县人社局报名,报考若羌、且末职位的考生可在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报名也可到若羌、且末县人社局报名)现场报名并缴纳报名费15元、面试费40元。
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三《2013年巴州面向社会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上述人员报考岗位情况将在1月15日第二阶段报名同时在南疆人才网上公布。
2、第二阶段报名
(1)报名人员范围:第一阶段报名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第二阶段报名人员均要参加笔试。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1月24日
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8︰30(北京时间)。
(3)要求:报名人员携带2张一寸免冠照片、报名表、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报考州直医疗卫生机构职位的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报名,报考县医疗卫生机构职位的到职位所在县人社局报名,报考若羌、且末职位的考生可在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报名也可到若羌、且末县人社局报名)。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请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见附件三《2013年巴州面向社会为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
3、其他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4、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相关专业测试》: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200分。
    需求专业为维吾尔医学、维吾尔药学的,使用维吾尔文字试卷答题;需求专业为蒙医学、蒙药学的,使用蒙文字试卷答题;其他岗位一律使用汉文试卷答题。
2、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维、汉、哈、蒙、柯、锡伯族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和社区在职在编及聘用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3)取得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证书、执业药师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参加笔试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2月25日—3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自2013年3月6日18︰00起,考生可通过南疆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安排。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免考笔试的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笔试成绩合格入闱面试的人员需持《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在巴州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巴州团委的相关证明。
(2)在巴州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巴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相关证明。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巴州党委组织部相关证明。
(4)自治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属于夫妻分居的和驻州部队现役军官属于夫妻分居的,需要携带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区工作人员(含聘用)须提供所在社区和县市党委组织部相关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7)职位要求具有二年以上二级医院本岗位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所在医院的工作证明。(工作经历不含实习期)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13日 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地点: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鑫旺角五楼(巴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3月18日—3月20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5︰30正式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将在南疆人才网通知),并在正式面试开始时提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时尚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前确认完毕后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定其身份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6、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 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要求将在南疆人才网通知)。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巴州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察表》(从南疆人才网下载)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标准另行规定。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八)录(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州人社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新招录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培训
新录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十)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
五、本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人社局咨询电话:2023319、2015095
州人社局监督电话:2023518
州监察局监督电话:2041444
南疆人才网网址:www.njrc365.com
附件:
1、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2013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3、《2013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第一阶段》
   《2013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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