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陆良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18年云南陆良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云南陆良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均衡配置教师资源,逐步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4]51号),结合陆良县城区学校教师需求实际,经陆良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18年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40名。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 选调岗位和人数
见附表1:《陆良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陆良县教育系统城区以外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职能力,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陆良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在处分期间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陆良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nqjrs.cn/ll)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现场采集照片。
4、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2:1,裁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5、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陆良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选调岗位具体条件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考试。
7、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范围内的选调。
8、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项及时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ll)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查阅,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9、计划表中有关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精确到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9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报名人员参加陆良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考试。
3、考试科目设置、分值及教材
考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法技能》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4、考试时间: 2018年7月22日
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8年7月20-21日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7、收费: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若为报考人员个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已交报名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选调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核由县教育局确定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通过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个别谈话、实地考核、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体检等结果及时公开。
3、体检由陆良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中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前面所述优先办法执行),只递补一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考生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局提交《陆良县2018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人员放弃考核、体检申请表》,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
因自愿放弃拟选调资格或因有问题不予调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并缩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邀请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驻陆良县教育局、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陆良县行政区域内的选调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方案陆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874-6222912
监督电话:驻陆良县教育局纪检组 0874—6213572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93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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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教育局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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