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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招录报名须知

2013-06-20 00:08:42 字号: | | 【 打印 】
教育层次 招录对象 学历要求 毕业去向 学制 学费 专科教育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详细 >>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 2年 免收学费发放生活补助 本科教育专升本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 2年 免收学费发放生活补助 本科教育第二学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研究生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 2年 免收学费发放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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