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
摘要:2015年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13:30-17:00,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1007室)。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平湖市范围内(不含乍浦镇),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具体指2006年至今,全市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留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也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其他离岗的大学生村官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为1名。具体岗位将根据拟聘用对象所在镇(街道)实际确定。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竞争择优。
1.发布公告。在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发布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在平湖人才信息网自行下载并填写《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历年考核登记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文件原件(需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及复印件,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张。相关材料须经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初审通过方可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不得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核评价对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13:30—17:00,逾时报名视作无效;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1007室);联系人:高国营;联系电话:13750784311、85061001;
3.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具体由积分、面试两个部分组成,考核评价得分=积分×50%+面试×50%。本次考核评价的积分分值根据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三次年终考核结果和担任职务折算,采用百分制(考核3次优秀得60分、2次优秀得57分、1次优秀得54分、无优秀得51分;近3年内<2012年、2013年、2014年>担任过书记得40分、主任得38分、副职得36分、其他得34分);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考核评价得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核评价得分相等,以积分分值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按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5.公示、聘用。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湖人才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1.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旨在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推动镇(街道)事业单位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当年度不具备竞争择优条件的,跨年度进行。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包括留村任职)参加此类招聘次数不得超过3次。
2.大学生村官经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继续留村(社区)任职至少3年。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
本公告由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附件:《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5年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和《嘉兴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平湖市范围内(不含乍浦镇),任满两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具体指2006年至今,全市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留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也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其他离岗的大学生村官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为1名。具体岗位将根据拟聘用对象所在镇(街道)实际确定。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行竞争择优。
1.发布公告。在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发布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在平湖人才信息网自行下载并填写《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历年考核登记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职文件原件(需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盖章)及复印件,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张。相关材料须经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初审通过方可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不得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核评价对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13:30—17:00,逾时报名视作无效;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1007室);联系人:高国营;联系电话:13750784311、85061001;
3.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具体由积分、面试两个部分组成,考核评价得分=积分×50%+面试×50%。本次考核评价的积分分值根据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三次年终考核结果和担任职务折算,采用百分制(考核3次优秀得60分、2次优秀得57分、1次优秀得54分、无优秀得51分;近3年内<2012年、2013年、2014年>担任过书记得40分、主任得38分、副职得36分、其他得34分);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考核评价得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核评价得分相等,以积分分值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按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5.公示、聘用。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湖人才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1.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旨在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推动镇(街道)事业单位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当年度不具备竞争择优条件的,跨年度进行。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包括留村任职)参加此类招聘次数不得超过3次。
2.大学生村官经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继续留村(社区)任职至少3年。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
本公告由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附件:《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
附件:
平湖市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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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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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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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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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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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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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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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为大学生村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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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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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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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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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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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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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担任的最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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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为大学生村官以来历年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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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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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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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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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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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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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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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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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力社保部门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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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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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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