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公告
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岗位合同工1名,主要从事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其他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有基本行政办公能力,普通话流利;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人力资源岗位工作经验优先;
4、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6、户籍地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五县二区)。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于2018年3月31日下午17时前发至电子邮箱2750871114@qq.com。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二寸证件照1张以及报名表1张(报名表请自行下载)。上交材料恕不退回。
2.考试。最终考试形式视报名人数多少决定是否开展笔试(20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4.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通过后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享受南湖区区级机关岗位合同工待遇标准。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在“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中国南湖网站(http://xxgk.nanhu.gov.cn/web22/site/col/col1630/index.html)、“南湖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咨询电话:82838343
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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