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温州市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18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县助推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面向副高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本层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24个岗位3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018年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平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从2018年4月9日至4月23日。报名者需填写《平阳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复印件(1份)和单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至引进单位。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2、引进办法。引进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经体检、考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高学历、高职称、“985工程”或“211工程”高等院校毕业生、有科研成果和主持过重大工程的人才优先录用。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如岗位招聘指标未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将另行组织招聘。
三、优惠政策
1、对县外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县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政府当时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人才公寓的,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县外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5年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想进一步了解,请登录http://www.wzpy.cn/
咨询电话:0577-58123530 631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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