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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2-27 11:32:41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引进高层次人才38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下午17:00截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实际,现将2020年上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2020年上半年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共38名,具体的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引进人员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huzhou.gov.cn/)和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查询。
 
  二、人才引进原则
 
  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能适应所引进岗位的工作需求;
 
  3.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2020年4月10日前)取得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到2020年4月10日;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引录环节;
 
  6.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4年2月25日至2002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7.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8.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宜报名参加:
 
  现湖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内在编人员;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
 
  与岗位推出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和湖州人才网及相关网站发布。
 
  2.网上报名
 
  采取统一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预选。预选主要按照岗位匹配度并结合学校、专业、学历学位、在校(工作)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可报专业及预选办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4.组织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日期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推出岗位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推出岗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统一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公布。
 
  2.对涉及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
 
  引进岗位信息敬请于工作日时间咨询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1.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2.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浙江省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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