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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公告

2013-06-10 00:08:21 字号: | | 【 打印 】

台州市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重点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选调(招聘)石油化工相关专业人员和会计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石油化工相关专业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石油化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会计:
    台州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类硕士研究生学历不受编制和工作经历限制),有会计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岗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本人工作身份的相关证件,于2011年 5月10日至5月25日到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地址:台州市政府行政大楼15楼1549#、1551#),填写“台州市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 选调(招聘)人员报名表”(登录http://www.tzdrc.gov.cn公告栏下载)。报名时,带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经初审合格后,将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为现场写一篇政论文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选调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量化评分、综合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选调(招聘)对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8510808  88511690
    附:《台州市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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