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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7人 4月30日前报名

2013-07-20 16:32:27 字号: | | 【 打印 】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浙江省卫生厅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主要承担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外挂牌浙江省卫生检验监测中心、浙江省中毒控制中心和浙江省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共7人,其中管理六级岗位(副处级领导岗位)3人,专技岗位4人。其中部分岗位曾于年初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但未落实人员。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中心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需在2013年8月底前)。


  2、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任职文件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可视报名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cyu@cdc.zj.cn,其中应聘专技岗位和管理六级岗位的人员分别填写并提供报名表(一)和(二),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两份报名表在同一文件内)。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我中心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个管理六级岗位及艾滋病检测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低于3人,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艾滋病检测岗位不安排笔试;应聘其它专技岗位的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需要进行笔试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5月7日上午8:30—11:00到省疾控中心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3年5月7日下午1:30—3: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见下表:

 

招聘岗位

笔试范围

监测所副所长

公共卫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疾病监测等

慢病所副所长

公共卫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

健教所副所长

公共卫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健康教育等

健康干预

流行病学、统计学、健康教育学、社会医学

结核病临床诊治规范管理

结核病临床专业知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公共卫生管理基础知识

微生物检验

医学微生物学、传染病学、微生物检验技术动态与进展等


  笔试后一周内,在网上公布笔试结果。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倍的,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入围面试人员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前往省疾控中心人事处接受资格复审,并在报名表上签名。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于笔试结果公布后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管理岗位主要考查专业水平、领导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专技岗位一般考查专业水平、岗位认知和胜任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http://www.cdc.zj.cn/,“公告栏”);


  2、浙江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zjwst.gov.cn/,“政务公开/招聘公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卫生厅(人事处):0571-8770902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疾控中心人事处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7115052、87115051(于老师、庞老师)


  传真:0571—87115054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


  邮编:310051


  附件:1、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二)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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