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招聘2人 4月19日起报名
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浙江省留学生工作站):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浙江省为海内外留学人员及专家提供综合服务的专门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各1人,均为管理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各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与科技项目对接岗位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7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管理类专业,并要求本科阶段为理工科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留学归国人员除外)。
(二)网站管理维护岗位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7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留学归国人员除外)。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于该期限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9日-4月28日。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30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复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安排,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与科技项目对接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网站管理维护岗位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各轮次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与科技项目对接岗位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网站管理维护岗位初试、复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占该岗位复试成绩的50%。
1、初试(笔试)。
时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初试后,根据本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初试成绩可在2013年6月初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2、资格复审和复试。
复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头作答方式,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基本知识、网站编程语言(ASP.NET、PHP等)、大型数据库SQL Server管理知识、服务器端Linux、Windows等操作系统的管理维护知识等。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仪容仪表、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复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本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人事处(电话:0571-87052529)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571-87056703)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单位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楼(邮编:310005)
联系电话:0571-88394838 (王先生)
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