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招聘2人 11月12日起报名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是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所属的从事公益服务、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洋与渔业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价;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与预测预报;海域与海岛动态监视监测管理;海洋防灾减灾与应急指挥服务及“智慧海洋”建设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经济运行监测评估
1
负责海洋与渔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与评估工作。
应用经济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
面向
全国
有经济师或统计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
网络运行维护保障
1
负责网络设备维护;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
有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海曙区镇明路618号9楼信息监测中心,电话:0574-55005525,联系人:周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市海洋与渔业局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考试前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24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海洋与渔业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06337
附件:宁波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