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质监局关于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湖州市计量检定测试研究所、湖州市质量监督检验所是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单位,承担计量检定、校准的综合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属于第三方公正检测机构,系全省首批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定机构考核的实验室。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仪器仪表检定等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遵守职业道德,热爱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创新精神。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专业要求
岗位 人数 性别 年龄 要求 仪器仪表检定 4 不限 ≤28周岁 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温度热工、精测自动化、医用仪器、电磁等相关专业各1名;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 电学检测 1 男女 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电磁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 不限 ≤28周岁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至5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
2、报名地点:湖州市计量检定测试研究所、湖州市质量监督检验所办公室(湖州市安吉路299号三楼301室)。
3、报名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本人经历的其它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单寸照片3张,并填写《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附件)。
4、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为100分,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分为100分,占总分6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笔试、面试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考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替补。
6、聘用:试用期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遇单位机构改革按有关政策执行。
7、其它未尽事宜可以与市计量检定测试研究所、湖州市质量监督检验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2-2523063。
三、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具体工资福利待遇额参照本单位分配制度。 附件:湖州市质监局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
2010年5月18日
一、招聘条件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遵守职业道德,热爱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创新精神。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专业要求
岗位 人数 性别 年龄 要求 仪器仪表检定 4 不限 ≤28周岁 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温度热工、精测自动化、医用仪器、电磁等相关专业各1名;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 电学检测 1 男女 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电磁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 不限 ≤28周岁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至5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
2、报名地点:湖州市计量检定测试研究所、湖州市质量监督检验所办公室(湖州市安吉路299号三楼301室)。
3、报名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原件、复印件及能证明本人经历的其它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单寸照片3张,并填写《湖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附件)。
4、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为100分,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分为100分,占总分6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笔试、面试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考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替补。
6、聘用:试用期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遇单位机构改革按有关政策执行。
7、其它未尽事宜可以与市计量检定测试研究所、湖州市质量监督检验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2-2523063。
三、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具体工资福利待遇额参照本单位分配制度。 附件:湖州市质监局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
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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