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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公务员面试时间及面试对象的确定

2013-07-24 00:23:48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浙江公务员笔试已尘埃落定,笔试成绩也已公布,在更好的备战面试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com.cn/)跟各位考生一起了解一下浙江公务员面试对象是如何确定的以及面试前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确定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各级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面试的比例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省属公安、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面试的比例与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一致。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二、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省级(属)招录机关在规定的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三、具体时间


  全省公务员面试定于5月18日、5月19日两天举行,面试名单将会在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会通过适当方式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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