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日积月累之: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践行核心价值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战略任务。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青少年教育全过程,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应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高尚道德情操、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有奉献精神的人。
融入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渠道。在课堂教学中,应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资源,把各门课程已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育人目标和内容具体化,并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过程中。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过程中,应始终注意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导,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良好学习方法与习惯,始终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要求教师既具有学识魅力又具有人格魅力,深入把握课程的知识体系,深刻认识课程的内在规律,融会贯通、深入浅出,使讲课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教育部门和学校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不能只看知识、技能传授得如何,还要看是不是挖掘了育人资源、发挥了育人功能。
融入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生动形式,是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国情教育等都应在生动的社会实践中进行。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能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进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印证、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开展社会实践,应深入挖掘课程和社会两种资源,充分发动学校和社会两个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局面。教育部门应在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主动争取各个部门和行业的支持,从服务社会、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战略高度,积极开发具有行业特色、主要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实践基地,满足广大中小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需求。学校应在教育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在社会实践基地中开展实践教育教学活动,保证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融入校园文化。校园文化是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中小学应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为重点,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校园文化氛围。当前应特别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开发优质校园网络资源,大力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网络道德,增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辨别和抵抗能力;应高度重视各种流行文化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及时发现、研究中小学生关注的文化热点,积极倡导优秀、健康的文化,有效抵制不良文化。这要求中小学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在校园人文环境建设上下功夫,大力营造指向明确、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育人氛围。教育部门应把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学校考核范围,作为检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融入学校管理。学校管理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要求。在教学管理中,应对实施课程德育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把体现德育作为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抓德育时一定要考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是怎么体现的,抓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时一定要考虑对学生的品德培育起了什么作用,把德育与学校生活、与师生日常行为紧密结合起来。在学生管理中,应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学生制定的制度、采取的管理措施,都必须与培养目标相一致。应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尊重学生人格,肯定学生的进步,正确使用批评的方法。在教职员工管理中,应引导全体教职员工一切以学生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而不能仅从便于管理的角度采用不当的方式方法;应针对当前教师队伍的思想状况、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师培训和师德建设,提高育人水平。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中,应坚持依法治教,强化自主管理,开展民主监督,吸纳社会参与;围绕育人的主题,使一切制度和措施都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为目的和检验标准。应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让其参与学校管理,发挥家长的积极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同时,教师与家长、社区工作者,学校与家庭、社区应建立密切沟通的渠道,明确共同的教育目标,采取协调一致的教育行为,努力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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