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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网:透过真题把脉民法学试题规律

2013-06-16 18:21:24 字号: | | 【 打印 】
  法律部分一直是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部分的重点组成部分,而法律部分由于范围比较广,专业性较强,对于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也一直比较头疼。如果单单是看法律常识部分的内容,难免会觉得枯燥,也抓不住重点,所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建议考生通过做题来强化理解法律知识。
  一、公务员考试民法题考查范围包括民法基本原则、物权法、合同法、继承法、产品质量法及商标法的相关内容,考查方式主要是法条要素补完及简单案例分析,重在考察应试者的记忆能力。
  例题1.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A.过错责任原则 B.推定过错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
  1.D【解析】我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由此选D。
  例题2.甲向乙借款,甲将自有房屋作抵押,在抵押期间,甲征得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乙对该房屋仍享有抵押权 B.乙对该房屋不再享有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抵押权转移给了丙
  2.B【解析】《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如果甲经乙同意将房卖给丙,价款可抵销甲与乙的借款,则债权消灭,乙对该房屋不再享有抵押权。
  例题3.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由(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侵权责任
  B.教唆人承担侵权责任
  C.教唆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连带责任
  D.教唆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3.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只有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才承担责任。本题选B项。

  二、公务员考试民法题对民法基本原则、债权、合同法、著作权及民事责任部分考查方式也可通过判断题方式进行考察,这部分基本是对具体民法原则的正确与否进行判断,对具体案例的考察较少,并且也较为简单,这部分还是重在考查考生记忆重要考点的准确度。
  例题1.判例法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
  1.【解析】我国是大陆法系,并没有判例法,但习惯是我国民法的渊源之一。
  例题2.甲在自动取款机欲取款500元,因机器故障,实际取得600元,甲与银行之间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2.【解析】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甲取500元是基于其与银行之间的存储关系,多得的100元没有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甲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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