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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2013-09-28 12:15:21 字号: | | 【 打印 】

一、  依据和原则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具体用人需求,制定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二、  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下称“检验院”)是从事共性技术服务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电子、信息领域的综合性专业检测、认证机构,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认可实验室,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以及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法定资格。检验院行政隶于属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接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目前,检验院作为省内唯一的物联网产业促进和公共服务机构,承担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和前瞻性工作,在应用体验、产业促进、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发挥作用。检验院主要职能包括信息安全测评,软件评测,软件开发服务,电子产品检测,物联网产业促进、应用体验、公共服务,相关技术资质认证,服务外包公共技术服务,IT技术培训,ISO9000资质评审等。

三、  招聘职位

(一)信息安全评测工程师1人。

(二)物联网综合业务信息管理专业1人。

(三)物联网综合业务工商管理专业1人。

(四)英语专业1人。

四、  条件及待遇

(一)信息安全评测工程师职位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学习能力,具有创新意识,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2、计算机相关专业、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基础扎实;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专业基础知识,有信息安全工作经验者优先;

4、通过英语六级,专业英语扎实,能够熟练阅读英文计算机专业资料;

5、熟悉网络相关知识,了解数据库相关知识(最好熟悉Oracle等大型数据库),了解linux、Unix等操作系统相关知识,熟悉信息安全相关知识,了解信息安全的相关标准。

(二)物联网综合业务管理职位要求:

1、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服务精神;

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工商管理类、英语相关专业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经考试、考核合格聘用的人员,按国家及省统一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日9:00至2011年4月15日16:00,考生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查询审查结果时间:2011年4月1日9:00至2011年4月20日16: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职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也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  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应聘人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按报考职位参加相应的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信息安全以专业为主,物联网综合业务管理以物联网基础知识和综合管理知识为主。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作为本次考试的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题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者,参加面试者与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试题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方法。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及应征入役服义务兵役期满的考生,享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采用电话通知及网上发布信息的方法另行通知。

(三)考试要求

1、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2、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  体检和考核

体检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市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并报省人保厅同意后,分岗位、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八、  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  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苗   

电  话:(0451)82296415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2号

网址:www.nstc.gov.cn

 

报名登记表.doc 报名登记表.doc (30.50 KB)

 

招聘计划.doc 招聘计划.doc (2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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