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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8-11 16:09:11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至1995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至1995年2月期间出生)。


  3.应届毕业生指2013届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本县生源或户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1.报考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9~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三楼311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②《如东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③身份证、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可暂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东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12日在如东教育网(http://www.rdedu.net/)、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gov.cn/)公示。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按2∶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在南通市人才网(http://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县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2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404室)。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适岗能力测试。考试由如东县教育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0%)和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学科专业知识(80%),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从事音乐、体育、美术以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后即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所必需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适岗能力测试


  1.适岗能力测试人选。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余人员按笔试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参加适岗能力测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适岗能力测试的形式和内容。适岗能力测试包括说课、面试两部分。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按指定课题集中独立备课后进行说课,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相应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说课结束后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适岗能力测试成绩。适岗能力测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说课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在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与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并在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告。


  2.体检办法。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如东县人才网、如东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类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按报考同类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如东县教育局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4.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在聘用时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5.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适岗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如适岗能力测试成绩仍出现同分,取说课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84197352(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4512932(如东县教育局)。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2939517


  举报信箱:rd106@sina.com    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1.2013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3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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