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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六)

2013-09-29 02:31:14 字号: | | 【 打印 】

    1. 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诉讼的同时,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损害,因而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对此人民法院应当(   )

    A. 合并立案,合并审理

    B. 合并立案,单独审理

    C. 分别立案,单独审理

    D. 分别立案,单独或合并审理

    2. 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复议并由复议机关作最终裁决的,如果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且法院和复议机关同时收到有关材料的,应如何确定有管辖权的机关?(   )

    A. 由复议机关管辖

    B. 由法院管辖

    C. 由法院与复议机关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

    D. 由当事人选择管辖的机关

    3. 下列选项中,对于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关系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 二者的责任性质相同,均为国家的法律责任

    B. 承担责任的方式相同,均表现为支付金钱的形式

    C. 二者发生的时间相同,均是在损害发生之后才进行

    D. 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为前提,而国家补偿以国家的合法行为为前提

 

 

 

    参考答案与解析:

    1. D 【解析】本题考查了法院对当事人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实务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于问题的规定》第28条:“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因此 D项是正确选项。

    2. 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参见2000年3月8号最高法院的《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4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D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 国家补偿与国家赔偿相比,二者发生基础、性质、承担责任的方式、发生的时间均不相同。因为国家赔偿是法律责任,以违法为前提,先有损害,后有赔偿,且责任形式多样。而国家补偿是一种例外责任,以合法行为为前提,责任形式一般表现为支付一定的金钱,并且损害与赔偿的关系孰先孰后均可。综上所论,本题只有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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