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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四十一)

2013-09-29 14:31:39 字号: | | 【 打印 】


    651、检察院、公安机关不呢感扣划存款、汇款,对于在侦查、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65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决定权的机关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65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

    654、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

    655、检察院移送证人名单应包括在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

    656、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

    657、开庭时,由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当庭。

    658、检察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在庭审后提出。

    659、对于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刑的案件,无论死刑核准权是否下放,都应报请最高院核准。

    660、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661、对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62、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63、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6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65、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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