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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兽医局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8-01 16:18:52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字〔2006〕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8〕178号)精神,经研究,拟招聘9名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要求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采取公开考试、组织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数量
1、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岗位6名;
2、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2名;
3、饲料、兽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岗位1名。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青岛市市内四区常住户口;
(三)身体健康,35岁以下(1975年1月3日以后出生);
(四)已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各岗位专业要求是:
1、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岗位,要求动物医学(含兽医类专业)、动物检疫专业;
2、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要求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科学专业;
3、饲料、兽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析岗位,要求药学(含精细化工)、食品科学、动物科学(含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在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www.qdhrss.gov.cn)和青岛畜牧信息网(www.qdxumu.com)发布简章。采取统一时间、集中报名、现场确认、现场发放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必须本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吋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报名地点:市南区东海中路2号(环海大厦24楼)。
报名时间:2011年1月4日—5日上午9时—下午5时。
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经初审合格后,领取《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使用)、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本招聘计划向社会公布后,不再变更。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初审。随报名同时进行。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对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来源:高校人才网
2、复审。(2011年1月9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交《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符合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等加分条件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成绩加5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各岗位笔试内容:
1、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动物防疫、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动物医学、动物检疫相关专业知识;
2、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动物防疫、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
3、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岗位:畜产品质量检测相关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进入面试人员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青岛畜牧信息网上公布。 来源:
笔试时间:2011年1月7日9:00—11:30
笔试地点:另行公布。
(二)面试。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组织实施。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青岛畜牧信息网上公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1月10日下午3时,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码,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开始前半小时进入指定地点候考,按顺序叫号入场面试。第一个应聘人员面试结束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11年1月11日上午9时开始。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011年1月13日前公布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2011年1月14日—15日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时间和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到原报名地点领取体检考核通知书,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考核过程中,对体检考核人员档案资料等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弄虚作假的,作为考核不合格对待。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相同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严格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字〔2006〕7号)的规定执行。
七、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予以公示,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查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严格按程序规定公平、公正,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同时,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青岛畜牧信息网(www.qdxumu.com)予以公布。

监督电话:0532-8591662585916623
咨询电话:0532-85065218
九、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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