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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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8人、幼儿园教师56人(详见《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及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师范类限制。
6、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6、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现在城阳区登记注册幼儿园工作的在职幼儿教师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报考:
(1)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有1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截止2013年7月31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科学历须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
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城阳区教体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等,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将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B类(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有关笔试信息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公布。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9:00—11:30。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包括说课和专业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城阳人才网(http://www.qdcyrc.com)、城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cy.qdedu.net)公布的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四、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说课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说课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体检合格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城阳人才网(http://www.qdcyrc.com)、城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cy.qdedu.net)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7866563
单位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招聘文化课教师计划)
2、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招聘专业课教师计划)
3、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8人、幼儿园教师56人(详见《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及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师范类限制。
6、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6、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现在城阳区登记注册幼儿园工作的在职幼儿教师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报考:
(1)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有1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截止2013年7月31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科学历须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
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岛市城阳区教体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202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等,201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将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B类(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和应用以及综合知识等。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有关笔试信息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公布。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9:00—11:30。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面试包括说课和专业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青岛城阳人才网(http://www.qdcyrc.com)、城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cy.qdedu.net)公布的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城阳人才网、城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布。
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四、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其中说课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说课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体检合格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并进行资格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城阳人才网(http://www.qdcyrc.com)、城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cy.qdedu.net)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7866563
单位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1、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招聘文化课教师计划)
2、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招聘专业课教师计划)
3、2013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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