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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烟台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2013-09-10 00:00:41 字号: | | 【 打印 】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国“985”和“211”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他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山东省2013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硕士研究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5—6018229、6012550(传真)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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