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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2010年公开招聘16名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6-12 12:12:37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烟台市芝罘区201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招聘岗位和具体标准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报考条件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生,2008年、2009年往届毕业生须为烟台市市区常住户口;符合报考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2008年及以后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市区生源参加外地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六)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10年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6年至2010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的处理。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与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同步进行。应聘人员不能同时报考除烟台市芝罘区以外的其他卫生类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2010年9月12日至2010年9月15日;
查询时间:2009年9月13日至2009年9月18日;
缴费时间:2009年9月13日至2009年9月17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程序是: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X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9月16日17时前向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的,视为同意。报名系统于9月15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9月13日—9月17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9月21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按准考证的要求查询考试地点。
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免收考务费,上述人员请于9月14日—9月16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分市场(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市区生源参加外地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选派毕业生到村任职”及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应聘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加10分;学生正式党员(在校期间)核算笔试总成绩时加3分;学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核算笔试总成绩时加1分。以上项目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烟台市芝罘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9月17日至20日,加分人员请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分市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需由县级(或校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需详细写明入党时间、入党地点、转正时间及转正地点。
在规定时间未及时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来源:高校人才网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部分紧缺专业经烟台市芝罘区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报考人员考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笔试合格线。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登陆烟台市芝罘区人事人才网查询)到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分市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以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除生物医学工程(医电)专业外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临床医学(西医)、麻醉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技术、卫生检验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药学(西医)使用药剂试卷;护理学(西医)使用护理试卷。生物医学工程(医电)专业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按照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定于9月24日。
上午:9:00—11:00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2:00—4:00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烟台市芝罘区人事人才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芝罘区人事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题。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芝罘区人事人才网公布。如报考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重点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现场重新命题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了解,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考核。国家对个别招考岗位招考人员体检和考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芝罘区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人员,由烟台市芝罘区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205999
监督电话:0535—6225558
(具体招聘信息以烟台芝罘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zfrs.gov.cn/发布为准)
附:烟台市芝罘区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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