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南大明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济南市趵突泉公园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0年度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济南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三楼会议室(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路10号,K94路、64路公交车六里山南路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应聘人员于10月12日之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或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网站(www.jnsylj.gov.cn)下载《2010年度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报到证。不具有导游证应聘女性导游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从事导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导游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10月1日为截止日期。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3人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10月15日9: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通过享受连续两年考核优秀而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现场确认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专业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专业笔试人选。进入专业笔试范围人员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专业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笔试准考证》。
专业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导游业务知识和园林专业知识测验。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专业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专业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局根据考试情况共同制定。
专业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专业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从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城市园林绿化局网站上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在市纪委驻本单位派出组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6605235
监督电话:0531-666052090531-86056825
053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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