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桓台县常住户口或桓台籍生源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列入国家“211”工程的普通高校在择业期内(2009年、2010年)未就业的大学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四)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接收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10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4日-26日
查询时间:2010年10月25日-27日
报名网址:桓台县人事信息网(www.htx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个别岗位要求的附加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2010年10月25日-28日登陆桓台县人事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0年11月1日-2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携带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0年10月25日到桓台县人社局录用流动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相关材料,包括:《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在职人员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和代理合同等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应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档案所在地的证明,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交解除合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其他无业或临时工作人员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和代理合同等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县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招募在我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桓台生源毕业生及选聘到我县农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可予以加分,其中“三支一扶”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加10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加6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0年10月25日到桓台县人社局录用流动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在网上缴费。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我县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我县农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我县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份试卷)。
笔试时间:2010年11月6日
上午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学发展观、综合写作能力等有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登陆桓台县人事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综合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核体检先按等额进行,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登陆桓台县人事信息网查询。
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桓台县人社局录用流动科8182713
监督电话:桓台县纪委、监察局8180101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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