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自贡市第三批市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自贡市第三批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自人社发[2016]186号)等规定,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市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涉及市属事业单位2个部门(单位)的2个岗位。具体部门(单位)、岗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市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或具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技能任职资格。
4.有满3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近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下列方式和程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填报完整的纸质《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选聘单位所设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证明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等,到指定的地点(单位地址)进行现场报名,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考者必须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开考比例不低于3:1。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考主管机关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并于2017年12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站公告。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自流井区汇东路428号)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面试时间预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预计12月下旬开始,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招考主管机关、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3.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岗位专业素养、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等。
(三)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100分。
四、考察
(一)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于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机关事业人员身份)。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五、试用
拟选聘人选须到拟选聘单位试用三个月内,主要考察其岗位适应能力。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其选聘资格,可在已面试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资格审查、考察、试用等情况等额确定拟选聘(即选调)人选,及时报市招考主管机关审核,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聘人选由各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贡人事考试网是主招考主管机关发布选聘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本网站了解最新信息。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聘单位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各选聘单位及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群众工作中心(联系人:冉康林,联系电话: 0813—8125686,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771号,市群众工作中心106室)
市文化馆(联系人:邓玉冰,联系电话: 15008141114,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122号,自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012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13-2309563
(二)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0813—2209350
附件: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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