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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3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3-06-14 12:24:0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现将攀枝花市2013年度选调生考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攀枝花市委党校,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59号。
(四)相关要求。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三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印章。
⑤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④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料不实、不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二、关于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3年5月19日,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攀枝花市第四小学,地址:攀枝花市花城下街19号。
(三)所需证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及相关资料,已经携带的,必须按要求在报到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三、其它有关事宜
(一)敬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部。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未尽事宜,请与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联系。联系电话:0812-3338074、15881285218;联系人:龚玉龙。
特此公告。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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