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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2013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2013-06-14 12:24:16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省委组织部公布的2013年度选调生自贡市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二楼(自贡市交通路1号)。
考生必须本人亲自来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贴照片);
(2)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由院系党委(党总支)或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指出入党时间;
(5)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的,由院系或所任学生干部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应明确任职情况(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何职务);
(6)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贴照片);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指出入党时间;
(5)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其中,“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市、区)人事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市、区)教育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市、区)团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二、面试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试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自贡市2013年度选调生面试及以后有关事项,均在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pta.gov.cn)上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方式:自贡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余铮,联系电话:0813-2203765,13990016823。
 
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否则责任自负。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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